2)第一百九十三章于雷的心事(求收藏)_半杯流年半杯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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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说张小彬在他当兵走后,嫁给一个九队的种菜高手,九队紧挨着农村,离县城有十几里路。

  于雷第二次接触女孩子也是书信,写信的是他高中时的同桌。与张小彬的泼辣相比,他的同桌是个温柔苗条的姑娘,与他家是三个小子不一样,同桌家里是三个姑娘,于雷当兵时,她已经是麻纺厂的女工,姑娘叫苗秀,是家里老大。

  苗秀与张小彬的性格截然不同,她追求于雷的方式是采取迂回战术,从于雷弟弟于勇那里,苗秀得到了通信的地址,她的信也很短,主要想通过于雷帮助买紧俏的一种药,在泰宁县买不到的一种药,她的妈妈需要常年用这种药。

  买一次药可以用半年,时间长了苗秀开始叫于雷帮助买书,那种县城买不到的书,于雷很喜欢苗秀,称呼也在不知不觉中改成了秀。

  两年后,端午节,苗秀和于雷约好,去省城见他,这时的于雷已经当上了班长,在部队叫于磊

  早晨出操回来,于磊和指导员说中午要去接一个老乡,指导员问是男是女,于磊脸一红说是女的,指导员一看就明白了八九分,叫他只管去,晚上可以安排他的老乡住部队招待所,但不能两人住一起,部队有要求。于磊千恩万谢这个山东人。

  于磊借了一辆二八自行车,骑到火车站已经一头汗,脱下上衣,摘下军帽,里面是洗的干净的白衬衫,车站出现一个当兵的,也吸引了周围的旅客,于雷抿嘴笑笑,老百姓对军人还是比较尊敬,他们觉得军人跟警察差不多。

  抬手看看手表,火车还有二十分钟进站,他停好车子,在出站口等着,书信往来中,秀的形象已经深深地刻在心里,只是不知道现在的秀,是不是还是那样苗条。

  苗秀从出站口出来,一眼看到了头发短短、穿着白衬衫的于磊,于磊伸手接过苗秀挎着的军用书包,书包是于磊邮寄给她的。

  因为是起早上车,苗秀没有吃早饭,于磊把苗秀领到离车站不远的小吃部,两人一人要了一碗苗条,于磊喜欢吃辣椒,往自己的碗里倒了辣椒和酱油,苗秀低着头,面带绯红。

  两碗面,于磊吃了一碗半。推着自行车,两个人沿着小路往部队的方向走,去部队的路很好走,只要走到大坝,沿着大坝那就能走到部队。

  端午节,中午的太阳很足,大坝的老柳树下都是乘凉的人,沿着大坝,大约有好几公里长,是个沿江公园,说是沿江,就是有江水从大坝走过,其实离松花江还很远。

  于磊提议去椅子上休息一会儿,苗秀穿的红条绒上衣有些厚,鼻梁上已经见汗,这时候于磊才仔细看看苗秀:个子能到自己肩膀,鼻梁挺直,眼睛属于那种不出众的那种,没什么特点,脸颊瘦消白净,淡淡的眉毛,小巧的嘴唇,属于耐看的女人。

  挨着于磊坐着,苗秀盯着自己的黑皮鞋鞋尖,夜深人静的时候,她幻想过和于磊单独在一起的样子,可于磊穿着军装,眼观鼻鼻直口方的样子,和她想像的不一样,她悄悄把自己的左手靠近他的裤子,终于,他拉过去她的手用自己的两手握住,汗水瞬间流了下来。

  想到自己的糗事,于磊露出小虎牙笑了,那天他就是握了一会儿苗秀的手,晚上回去和指导员汇报,指导员说:“把你当兵的虎劲拿出来,明天直接亲上去。”

  于磊一路沉思,后来是干脆推着车走,这样走的就慢,到家时已经中午,放下手里买的东西,东西是准备明天去苗秀家串门,妈妈说等他当兵复员回来,她就张罗给他们结婚,苗秀平时不来,只有于磊休假探亲的时候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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