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百一十四章勾起回忆_我是头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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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历锋紧张的看着我后吩咐阿旭说:“去医院。”

  我一听到医院两个字,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,赶紧说:“我没事,可能就是有些闷,开开窗户就好了,我不用去医院的。”

  之前的时候,历锋都会尊重我的选择,会带我回去,然后吩咐我好好休息,但是今天的历锋却格外的霸道,他一本正经的说:“阿旭,去医院,最近你总是失眠,你看看你自己的脸色,哪有一点二十多岁的样子?”

  我很不习惯这样霸道的历锋,我严肃的回应着他的目光说:“阿旭,我们去公司,我没事。”

  历锋将我的胳膊掰了过来说:“你今天很不正常。”

  我轻咬着嘴唇说:“你知道的,我不喜欢医院苏打水的味道,我真的没事。”

  我不知道是不是此时倔强的样子,吓到了历锋,总之他不在强迫我,说许他想起来,我说过的医院消毒水的味道一点都没有人情味。

  其实,我讨厌医院并不是完全是因为消毒水的味道,而是,我在医院里亲手送走了我的一个好姐妹,那是我来上海唯一以姐妹想称的姐姐。

  所以,在我的眼中,医院便是一个巨大的漩涡,它将那些原本生龙活虎的人在进到那个漩涡之后,大多数的有去无回。

  我至今都记得,洁白的墙壁,洁白的床单,还有那张,洁白如纸的脸。

  我刚到上海的时候,并不是在夜场工作的,那时候我在KTV做点歌的公主,在那里我认识安妮。安妮是她的真名字,她姓安,但是很多人都会以为那是她的艺名,安妮也从来都没有解释过。

  所有在夜场工作过的小姐们,是不愿意用自己真是的名字的,同样,因为关系到你的备点的可能性上,妈咪们也很少愿意,小姐们用自己的真实姓名。所有人都期盼着有一天,自己不在做小姐的时候,换个城市继续生活,在哪里没有知道你会是个小姐。

  但是,安妮,却是一个例外,她坚持的要用自己真是的性命,我曾经问过她,怎么这么不为自己的未来考虑。

  安妮回答我说:“我之所以坚持用自己的名字,就是想要我自己记住,当下的耻辱,等到那一天我不在做小姐了,我会时刻的告诉自己,做什么都不会比现在惨的。”

  安妮的这番话让我无言以对,我很喜欢她的为人处事上,光明正大的。后来,安妮爱上了一个男人,她爱上的那个男人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,那个男人是个平凡的工薪阶层的男人,离婚,比安妮大八岁。

  他是上海的本地人,上海的男人都是温柔的男人,据说是一个银行的普通职工,经济条件虽然不算很富裕,但是温饱是没有问题的,男人带着一个八岁的男孩,男人离婚,据说是前妻出柜。

  安妮,跟那个男人在一起的剧情很是简单,一个存钱,一个负责,因此两个人便一见钟情,很快的两个人便如胶似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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